艺体类招生专业,以考生学考成绩和对应专业省统考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合成总分进行投档录取。
体育类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40%+专业省统考成绩×1.5×60%。
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和舞蹈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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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类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40%+专业省统考成绩×1.5×60%。
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和舞蹈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1.5×50%。